項目 概況 |
項目名稱 |
平陸縣飛越商貿有限責任公司上牛村大理巖石料礦安全現狀評價 |
||
項目地址 |
平陸縣部官鄉上牛村 |
|||
項目所屬行業 |
非煤露天礦山 |
評價類型 |
安全現狀評價 |
|
項目簡介 |
項目基本情況: 平陸縣飛越商貿有限責任公司上牛村大理巖石料礦成立于2006年7月26日,為有限責任公司分公司企業。負責人:宋俊峰;經營范圍:建筑用大理巖露天開采、破碎及銷售;水洗砂生產、銷售。經營地址:平陸縣部官鄉上牛村。 2019年1月27日換發了《采礦許可證》,開采礦種:建筑用大理巖;開采方式:露天開采;礦區面積:0.2374平方公里;生產規模:1.9萬立方米/年。 平陸縣飛越商貿有限責任公司上牛村大理巖石料礦,2010年5月由山西中條山工程設計研究有限公司編制完成《平陸縣飛越商貿有限責任公司上牛村大理巖石料礦初步設計及安全專篇》,2014年1月7日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至2017年1月6日。原設計開采礦區中北部855-825m之間礦體,設計服務年限4.1年,經過多年開采,礦山原設計開采部分基本結束,為了礦山今后的安全生產,企業于2016年8月委托山西中條山工程設計研究有限公司編制了《初步設計》及《安全設施設計》,2016年11月27日安全設施設計通過原運城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審查。 2017年10月運城市安運安全技術評價有限公司為其出具了《安全設施驗收評價報告》,2017年12月11日取得了《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至2020年12月10日。 現狀情況如下: 礦山總平面布置由露天采礦場、破碎站、礦山材料庫及值班室、生產運輸、輔助運輸系統等部分組成。 開采方式為露天開采,依據《平陸縣飛越商貿有限責任公司上牛村大理巖石料礦安全設施設計》,開采標高為910-860m之間的礦體。采用自上而下分臺階開采,即900m、890m、880m、870m、860m水平。臺階推進方向從東向西推進,工作面從南向北推進。目前900m臺階已開采結束。890m工作面長80m,寬40m。爆破由平陸縣康岐工程爆破有限公司統一組織。避炮掩體放置在采場設備上山道路旁,距采場200m。采用一臺HG550-13C型潛孔鉆機鑿巖,二次破碎采用KCB170型破碎錘。鏟裝設備為1臺EC360B型挖掘機及ZL-50鏟車2臺,2輛10噸自卸汽車運輸。 目前溜槽上口標高為890m,下口標高865m,溜槽上口設有0.6m車擋,溜槽下部設有2.5m高土石擋墻,通往890m臺階的挖掘機上山道路路面為砂石路面,寬5m,最小轉彎半徑為10m,最大縱坡15%。礦山運輸道路為砂石路面,路面寬5m,最小曲率半徑15m,最大坡度8%。 礦石通過溜槽放礦至865m接礦平臺,采用裝載機鏟裝,汽車運輸。 礦區水文地質條件屬于簡單類型。本礦為山坡露天開采,未封口,且境界內匯水面積不大,故采用自流排水方式。平臺留有2%的坡度,采場內雨水可自流排出,采場不會受到洪水威脅。在運輸道路一側設排水溝。生產生活用水取自上牛村,用汽車拉運。 該礦電源引自上牛村變電站,采用10kV單回路架空敷設至礦變壓器。采場不用電。 從業人員均用移動電話與外界保持聯系。 礦山為每名員工配備工作服、安全帽、手套和防塵口罩,穿孔人員配備安全帶。對采礦、鏟裝、汽車運輸等各個環節中產生的粉塵,采取在作業面和運輸道路上灑水、干式捕塵鑿巖、裝礦灑水、作業人員戴上防塵口罩等措施。 該礦采用HG550-13C型潛孔鉆機,鉆機配套有空壓機,空壓機為柴油螺旋桿空壓機3L-20/3,風機工作風壓為0.5-0.7MPa,耗風量9-12m3/min。 爆破作業炸藥采用膨化硝酸銨炸藥,人工裝藥,起爆器型號為YJGN-400型,起爆采用非電爆破網絡。該礦爆破器材由平陸縣康岐工程爆破有限公司提供,爆破作業由平陸縣康岐工程爆破有限公司爆破員完成。 該礦區在辦公室、庫房、采掘設備及運輸車輛等處配備了5具8kg磷酸銨鹽干粉滅火器。 該礦山第四系覆蓋層極薄,爆破后混入礦石中,無法分離,因此不設排土場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確保平陸縣飛越商貿有限責任公司上牛村大理巖石料礦安全生產條件符合安全生產要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小型露天采石場安全管理與監督檢查規定》(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39號)的要求,山西智博安環科技有限公司受平陸縣飛越商貿有限責任公司上牛村大理巖石料礦的委托,對其生產系統、輔助系統的安全設施及安全生產管理進行安全現狀評價。 主要危險、有害因素: 通過對平陸縣飛越商貿有限責任公司上牛村大理巖石料礦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辨識與分析,明確了危險有害因素的種類,其結果匯總如下: 1)自然危險因素:洪水災害、地質災害、地震災害、雷電災害。 2)生產過程中的主要危險有害因素: (1)依據GB6441-1986辨識有:坍塌、放炮、火災、高處墜落、物體打擊、機械傷害、車輛傷害及其他傷害等。 (2)依據GB/T13861-2009辨識有: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環境因素、管理因素等。 3)職業危害因素有:粉塵、噪聲、振動、高溫。 4)該礦不存在重大危險源。 |
|||
評價機構及項目組情況 |
評價機構 |
山西智博安環科技有限公司 |
||
資質證書 |
APJ-(晉)-006 |
資質有效期 |
2025年6月8日 |
|
項目組組長 |
王健波 |
通 風 |
1800000000200213 |
|
項目組成員 |
張秀麗 |
安 全 |
1700000000300404 |
|
琚震威 |
礦 建 |
1700000000300160 |
||
張 雷 |
電 氣 |
1100000000303514 |
||
蔡肖彪 |
采 礦 |
S011013000110193000473 |
||
張 震 |
水工結構 |
1200000000300108 |
||
閆永鋒 |
地 質 |
1100000000303512 |
||
張建國 |
機 械 |
0800000000100579 |
||
技術負責人 |
魏秀泉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劉玉泉 |
|
報告編制人 |
蔡肖彪、王健波 |
報告審核人 |
張 磊 |
|
評價現場 |
現場勘驗人員 |
蔡肖彪、閆永鋒、張 雷 |
||
現場勘驗時間 |
2020年10月28日 |
現場勘驗圖像影像 |
查看照片 |
|
評價結論 |
山西智博安環科技有限公司認為,平陸縣飛越商貿有限責任公司上牛村大理巖石料礦生產及輔助系統的安全設施和安全管理現狀符合《非煤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原國家安監總局令第20號)、《小型露天采石場安全管理與監督檢查規定》(原國家安監總局第39號令)等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要求,符合《安全設施設計》的要求,現狀條件下具備安全生產條件。 |
|||
報告簽發 |
報告簽發人 |
趙軍英 |
簽發時間 |
2020年12月26日 |